为贯彻落实学校第五次党代会提出的“十四五”建设“特色鲜明、国内前列、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发展目标,持续推进学校高质量内涵式发展,聚焦学校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难点与痛点,拟开展2021年度广东工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基金项目申报的工作(以下简称“高教基金项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为推进学校高水平创新型大学建设服务。
二、申报要求
本次高教基金项目申报以学校第五次党代会提出的“十四五”建设“特色鲜明、国内前列、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为核心,把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大战略机遇,围绕学校学科提升工程相关重要建设工作,以学校高质量内涵式发展、建设一流学科为出发点,聚焦学校向更高层次发展面临的难点与痛点,突出选题的现实性、针对性与决策参考价值,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
项目申报优先考虑(但不限于)以下选题方向:
一、高质量发展背景下新工科、新文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研究。(如:人才培养“广工模式”探索,生源质量提升机制,人才培养质量监控机制等。)
二、粤港澳大湾区教育一体化背景下高校学科与产业集群耦合发展路径与制度创新研究。(如:跨境协同育人,科教融合与产教融合,国际湾区先进案例对比研究等。)
三、“双一流”建设背景下地方工科高校一流学科建设任务瓶颈探析与提升策略研究。(如:教学成果,科研成果,学科领军人才等。)
四、教育治理现代化视域下高校综合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提升研究。(如:智慧校园建设,高校行政管理能力提升,高校法治能力提升等。)
五、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背景下高等教育质量评价考核体系构建与实施路径研究。(如:分类绩效考核方案构建,科研成果评价体系改革,人事评价与考核机制改革等。)
三、项目类型
(一)重点项目
项目主持人及项目组成员:项目主持人需在相关领域具有较丰富的学术资源与扎实的研究能力,原则上具有副高级(含)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
研究年限:2~3年。项目自立项起第2年度年末,应提交中期检查报告。
资助额度:一般支持5万元。
结项验收要求:在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相关论文,或出版学术专著1部。研究成果第一署名单位为广东工业大学,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为项目组成员,并注明成果资助来源为广东工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基金项目。
(二)一般项目
项目主持人及项目组成员:具有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原则上具有中级(含)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硕士学位。
研究年限:1~3年。①针对时效性较强选题设立专项项目,原则上应在1年内完成。②其他一般项目原则上2~3年内完成,项目自立项起第2年度年末,应提交中期检查报告。
资助额度:一般支持2万元。
结项验收要求:①专项项目需提交1篇研究总报告(不少于2万字),或至少2篇决策咨询报告(每篇不少于1万字),如有需要,决策咨询报告需按照学校相关主管部门意见修改完善。②其他一般项目需在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相关论文。研究成果第一署名单位为广东工业大学,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为项目组成员,并注明成果资助来源为广东工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基金项目。
四、申报程序
(一)选题征集
1、项目意向申报人根据本指南要求,自拟选题,细化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计划与项目预算内,填写《2021年度广东工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基金项目选题推荐表》(附件1)。
2、报送截止日期:2021年9月10日。请严格遵守时间,逾期不再接收。
3、报送方式:选题推荐表请发送至邮箱 gjsb@gdut.edu.cn。
(二)专家评审
1、高等教育研究所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项目选题进行遴选,并提出评审意见。高教研究所汇总评审意见后,向申报人反馈评审结果,组织申报人进一步完善、细化选题具体内容。
2、项目申报人依据评审意见,填写《2021年度广东工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基金项目申报书》(附件2)。
3、报送截止日期:2021年9月27日。
4、报送材料:电子版申报书请发送至邮箱 gjsb@gdut.edu.cn,纸质版申报书(1式4份,双面打印)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报送至高等教育研究所(行政楼730室)。
(三)公示与立项
1、高等教育研究所汇总项目申报书,报学校批准并公示后,正式立项。
五、其他事项
1、高教基金项目管理按照《广东工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基金项目管理办法》(附件3)执行。
2、联系人:庞老师、司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20-39322319 邮箱:gjsb@gdut.edu.cn
办公地址:广东工业大学行政楼730